县直各有关单位:《临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临县助企纾困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扶持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山西省助企纾困工作要求,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2.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充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相关采购单位)6.按照市财政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使用办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7.设立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临县分行)9.将中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产业等市场主体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临县分行)10.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13.对2022年新增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的新增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14.每个乡村e镇给予不超过2000万补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19.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0.2023年4月30日前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