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6号)精神,现就落实我市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二、补贴标准按规定对企业为吸纳符合条件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省级人社部门依托湖北智慧就业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就业单位与社保参保单位匹配名单推送至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根据匹配名单联系企业,审批结果在系统内反馈,通过审批的企业,正常参保企业在政策享受期内无需再次审批,系统每月底筛选享受“直补快办”的企业上月参保缴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名单,自动生成补贴申报信息,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系统对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支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四、申领方式网上申领,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