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委托规划单位编制了《江西金溪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本次规划主要涉及规划选址、总体布局、危险化学品运输、防控措施、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及设施规划、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等内容,现将《江西金溪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2022-2035)》方案予以公示,一、规划范围化工集中区位于金溪工业园高新片区内,三、安全发展规划内容1、严格企业准入条件1)充分利用行政许可手段提高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建议设立危险化学品部门联审会议制度,(1)入园区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产业发展要求,(2)对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应满足本规划提出化工集中区企业准入条件,以切实提高化工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本质安全水平,2)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化工集中区通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实施安全许可工作,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今后新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在化工集中区内进行建设,2、未来入园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控制未来入园的化工企业的外部安全距离应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的要求,1)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2)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进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