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的管理,联系电话:18305766553邮箱:smxgtzyj@126.com附件:三门县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8月30日附件三门县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二、复垦方式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可复垦为水田、复垦为旱地、复垦为园地或林地,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总业主为三门县全域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全域公司”),四、指标收购标准(一)建设用地复垦(含政策处理费10万元/亩)为水田的按新增水田面积20万元/亩,(二)建设用地复垦为园地或林地的按照新增园地或林地面积5万元/亩,五、指标奖励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指标入库后统一由县政府统筹使用,指标奖励费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六、后期管护补助费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入库后,三年管护期后,报县全域公司备案后按年度拨付资金总额的5%,种植管护不到位的取消当年度的后期管护金,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当年度种植和工程管护不到位的可顺延拨付,2022年9月后立项的项目参照该文件执行,此前有关涉及建设用地复垦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