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3号)精神,现就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申报人须是2017年以来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工作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要求,我省实行自主评审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评定,二、申报流程及相关材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立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受理符合“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人员的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研究同意后选择相应系列副高、正高级职称申请考核认定,申报人的《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须由用人单位、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备案,符合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三)不占单位结构比例申报的人员,并形成书面评议推荐意见、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材料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将相关材料提交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设在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一般应提交以下材料: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三份,考核认定结果按照职称评审程序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公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