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关于继续开展四川省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创建活动的通知》(川农业植保函〔2022〕4号)文件要求,同时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整改任务,切实加强我县农药经营管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提高农药经营者素质,我县拟创建1家“四川省农药经营示范门店”,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8日前实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初审结果:经过农药经营者自愿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审查、评分,确定“汉源县锦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四川省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创建条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835-4222570汉源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