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2022年8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塔城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高速公路服务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政策,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五、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七、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奖补政策,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和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八、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十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特别是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十三、加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十五、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2022年8月25日政策解读:《地区出台19条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