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度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资金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2〕4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鄞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根据出租车运行实际,拟定了2021年度鄞州区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发放方案,现公示如下:一、补贴范围及对象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资金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2〕440号等相关文件,补贴对象是上述18家企业所属的2002辆营运出租车,二、补贴标准2021年度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共492.80万元,平均分配给2003辆出租车(因统计差错,海曙区宁波市银河汽车服务公司的浙BT1295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发放到宁波市鄞州港宁出租车管理有限公司,每辆车补助约2460.30元,2021年度鄞州区2002辆出租汽车累计停运55602天,按要求将扣除相应费改税补贴资金共计374789.07元,2021年度实际发放费改税补贴资金4550747.42元(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扣除尾差3.21元、浙BT1295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2460.30元及扣除资金374789.07元,(二)公示内容:2021年度鄞州区出租汽车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表分配方案,请于公示期内与鄞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