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林场森林林下经济效益,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项目---现代国有林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景生林[2022]9号)、《关于下达“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现代国有林场建设2021年度林下经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景生林〔2022〕9号)、《关于下达2022年“区域协调”建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现代国有林场建设项目2022年林区管理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和林下经济项目的通知》(景生林〔2022〕27号)等文件,经组织验收,共完成林业总场林下经济项目建设(种植多花黄精)200亩,按照《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景林〔2018〕20号)文件规定,补助标准1500元/亩,向景宁康兴家庭农场补助300000元,现将补助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6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78-5084778)反映,附件:2021~2022年林业总场林下经济项目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