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依据《集美区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区行动方案(2022-2025)》(厦集委办〔2022〕1号)第一条第二款第2点: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前三名奖项并落地集美的优秀青年创业项目,给予5-20万元的发展扶持资金,二、申报条件1.须为工商注册和税务归属在集美区的企业,申报时企业法人的年龄须不满35周岁,2.企业于2022-2025年期间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前三名(大赛由国家部委作为主办单位),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三、扶持标准2022-2025年期间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由国家部委作为主办单位)一等奖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发展扶持资金20万元,二等奖给予一次性发展扶持资金10万元,三等奖给予一次性发展扶持资金5万元,四、申请材料1.集美区获奖青年创业项目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均须加盖公章,五、申报时间3月和9月工作日六、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受理地点: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714室联系人:纪女士联系电话:6665218附件下载:·集美区获奖青年创业项目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