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2021年漳州市长泰区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对象1.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燃气工程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19〕1号、闽人社发〔2019〕1号、闽人社发〔2021〕1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土建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2.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二、任职年限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即论文发表、代表业绩完成时间不迟于2021年12月31日,三、申报时间、地点1.材料申报审核时间安排:2022年8月30日至9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2.报送地点: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南路106号区住建局7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596-8358388,附件:1.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汇总表》3.《申报—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4.《申报—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5.《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漳州市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漳州市长泰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2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