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有效兑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政策,制定《温州市鹿城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实施细则》,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温州市鹿城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地在鹿城区范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为专利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第四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纳入区财政资金预算,第二章支持方式第八条企业在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后,贴息资金以备案登记时间顺序为准,以质押登记合同签订时间顺序为准,征集、选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金融机构,第十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第十六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原则上每年开放一到两次申报,第十七条申请贴息资金的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一)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贴息申请表(在线填写),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知识产权质押贴息参照本细则执行,87附件1.docx语言播报《温州市鹿城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实施细则》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