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85号)和《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调控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商务市场〔2022〕6号)文件精神,对入选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的企业将进行一次性奖励,现将做好2022年度重点调控基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二、申报条件(一)参评单位应为与省上签订2022-2024年度《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协议》的企业,(三)申报单位三年以上未享受过商务发展资金扶持政策,由县工信、财政部门初审后联合行文上报三明市商务局、财政局,四、有关要求参加申报省级重点调控基地项目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发县工信局商贸股邮箱:jn1408@163.com):(一)《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附件1)(二)对照《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分表》(附件2)评分项目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县财政部门负责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县工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有效性审核),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联合行文上报三明市商务局、财政局,五、奖励标准按照不超过30%属地省控基地数量(不含2019、2020、2021年已评上的重点调控基地)的比例(按评分高低)评选重点调控基地,对评上的重点调控基地按每家不超过2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六、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外〔2019〕9号)要求及相关程序开展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工作,县工信局联系人:卢秀文电话:0598-3988339附件:1.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2.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分表3.福建省商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建宁县工信局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