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与评审时间(一)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2022年度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评审工作按省要求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8月至10月,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1月至3月,三、申报条件(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市2021年出台的《关于印发<揭阳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87号)、市各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委会新修订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按照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委会评价标准执行,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中,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六、评审组织要求(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我市在2021年组建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经营管理和生产应用专业两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基础上,九、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职称评审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十、申报收费要求2022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迅速开展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配合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确保2022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高质量完成,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2.揭阳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讯录揭阳市农业农村局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