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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榆树市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8-26
市财政评审中心具体负责全市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评审的日常工作,第五条市财政局及其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成果,第三章工程预算管理第七条工程预算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预算编制能力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或中介机构编制,第九条工程预算评审的依据:(一)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按时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第五章评审业务委托及中介机构管理第十八条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评审工作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及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完成,第二十条付费原则和标准(一)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工程,(二)中介机构承担的工程预(结)算评审费用,第六章项目建设单位职责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预(结)算评审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应向评审机构提供评审所需的相关材料,做好评审机构与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协调工作,市财政局对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工程预(结)算实行抽查复核,(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财政投资工程预(结)算评审职责的,(四)未按本办法规定评审的工程预算或超过批复项目投资概算进行招标的,第三十条中介机构在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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