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0年及以前年度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情况的公示各相关企业: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申报2020年及以前年度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的通知》(吉财产业指〔2022〕445号)的文件要求,舒兰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企业申报、审核、实地核查等工作,经核查,舒兰市中运公共交通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舒兰市龙丰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舒兰市鸿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舒兰市丰途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4户企业符合2020年及以前年度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要求,决定给予上述4户企业补助资金共116.69万元,补贴资金分别为:10.44万元、5万元、93.99万元、7.26万元,现予以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以内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市工信局民营经济科0432-68260206市财政局企业科0432-68260162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