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厦民〔2022〕114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项目预算的通知》(厦财社指〔2022〕29号)要求,现下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914400元(详见附件),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指标从区民政局市专项“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分配下达,请各镇(街)接文后3天内完成项目库入库等工作,项目库名称统一为“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到位,做好绩效目标落实工作,业务联系人:朱琇珣电话:7108980附件:1.同安区2022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表2.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2022年8月25日同财备〔2022〕248号附件1同安区2022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情况表镇(街)标准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人员合计人数(人)金额(元)人数(人)金额(元)人数(人)金额(元)人数(人)金额(元)大同街道200元/人3296580025250400285600609121800祥平街道2064120097194007140031062000祥和街道128256001573140011220029659200新民街道397800184368005100022845600新美街道95190009218400360019038000西柯街道2575140024480010200029158200美林街道22545000132600360024148200莲花镇357000828165600204000883176600洪塘镇1092180039979800224400530106000汀溪镇003166320019380033567000五显镇377400590118000326400659131800合计14602920002952590400160320004572914400备注:1.各类保障对象名单以2022年8月数据为准,数据由各镇(街)提供,其一次性生活补贴不再发放,附件2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专项名称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91.44万元年度总体目标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厦民〔2022〕114号),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绩效指标二级项目名称指标类别具体指标目标值大同街道祥平街道祥和街道新民街道新美街道西柯街道美林街道莲花镇洪塘镇汀溪镇五显镇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对镇转移支付)产出指标1保障困难群众人数≥4500人≥600≥300≥290≥220≥180≥290≥240≥880≥520≥330≥650产出指标2生活补贴及时发放≥95%≥95%≥95%≥95%≥95%≥95%≥95%≥95%≥95%≥95%≥95%≥95%效益指标1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95%≥95%≥95%≥95%≥95%≥95%≥95%≥95%≥95%≥95%≥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