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了《关于高质量推动科技创新高水平建设科创高地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推动我市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实力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2022年省科技厅、金华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的实施意见》(省科领办〔2022〕4号)、《中共金华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政策意见》(金委科领〔2022〕1号)等文件,我市《意见》内容需同步进行迭代升级,一、《意见》存在问题(一)《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调整《意见》主要依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和《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省科技厅出台《省委科技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的实施意见》、金华市出台《中共金华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政策意见》,我市新出台《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服务打造新时代强市名城的意见》等政策,我市科技政策需同步迭代升级,(二)《意见》部分条款与上级政策不符1.《意见》第1条“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企业,我市《意见》原定的200万元最高奖励需要同步提高,《人才新政》第11条明确对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100万元奖励,我市《意见》需同步增加政策条款,《中共金华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政策意见》中第7条明确“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同步建设企业研发机构的,我市《意见》需同步增加政策条款,《意见》部分条款修订后可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