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商务部流通司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商流通司函〔2022〕408号)、《福建省商务厅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闽商务便函〔2022〕403号)、《厦门市商务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发展规范有序、绿色健康的月饼市场,现就流通领域遏制“天价”月饼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商场、超市、餐厅、电子商务等月饼经营者要主动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推广销售物美价廉月饼、提倡使用绿色减量包装,杜绝攀比、过度包装,二、依法合规经营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经营活动,三、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主动发布相关倡议,组织宣传活动,推动相关企业主动自觉按照《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公告》要求开展月饼经营活动,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不使用珍稀馅料、华丽包装,鼓励绿色、简约包装,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