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对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太原市国家级、国际性奖项获奖人员奖励办法》、《太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资助补助办法》、《人才培训、进修和研修补助办法》安排,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2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开展2021年度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国家级国际性奖项获奖人员奖励、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资助及2021年人才培训、进修和研修补助的申报工作,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地点、奖励(资助补助)标准、办理流程见附件(已获批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温馨提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调整后,与省级标准一致,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请符合条件人员按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安排,提出申请,申报地址:市委人才办(新建路81号市委西楼404室)市人社局(新建路69号市政府主楼813室)联系电话:市委人才办0351-4030745市人社局0351-4221280附件:1、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太原市对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并人才〔2018〕6号)附件1:并人才〔2018〕6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太原市对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pdf2、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人才培训、进修和研修补助办法》(并人才〔2019〕6号)附件2: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并人才〔2019〕6号).pdf3、太原市对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申请表附件3、太原市对入选国家、省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单位奖励申请表.docx4、太原市国家级、国际性奖项获奖人员奖励申请表附件4、太原市国家级、国际性奖项获奖人员奖励申请表.xls5、太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资助和补助申请表附件5、太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资助和补助申请表.docx6、太原市人才培训进修和研修补助申请表附件6、太原市人才培训进修和研修补助申请表.docx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