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心镇财政所、伊家乡财政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50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产业振兴示范村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里心镇宁源村50万元,伊家乡伊家村50万元,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10科目,资金从乡村振兴专项列支,该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绩效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管理,财政奖补资金必须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无关支出,对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