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实施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支持瑞安市域内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主要补助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之间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且实际支付金额占合同金额30%以上(含)的委托或合作技术开发项目(以2021年10月1日之后签订并生效的技术合同和发票等支付凭证为依据),二、申报及立项程序1.企业申报,企业填报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市科技局科技项目行政审定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市科技局将入选项目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三、补助标准1.以企业履行技术合同时给予高校院所的实际支付金额作为主要补助依据,2.补助期限自技术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3.对于企业直接购买高校院所技术成果的情形不予补助,2.申报材料:《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发票等支付凭证,附件:瑞安市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表.docx64瑞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pdf瑞安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