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种植基地验收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单块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含50亩)的种植基地进行复核,我县2021年度第二批草本药材基地建设需补助资金51.006万元,第二批水果基地建设需补助资金8.625万元,食用菌基地建设需补助4万元,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农业种植基地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至9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扶贫开发科联系电话:0578-5620692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319室附件:附件1.2021年度景宁县第二批草本药材基地建设补助明细表.xlsx附件2.2021年度景宁县第二批水果基地建设补助明细表.xlsx附件3.2021年度景宁县食用菌基地建设补助明细表.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