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形成了《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原已确认的“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站”名称改为“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现将《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山东省商务厅2022年8月16日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第二条工作站承担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咨询、组织应对等工作,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五条工作站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包括贸易救济调查、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和产业安全的监测预警、行业分析、信息发布,第十条检查评估的方式和程序:(一)各工作站应按照《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年度检查评估表》中“具体工作”描述内容,各市工作站将评估证明材料通过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报省商务厅,3.向商务主管部门就国际贸易摩擦监测预警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三)贸易摩擦应对1.引导同行业企业应对境外贸易救济案件、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情况,(五)工作配合1.组织或参与有关应对贸易救济案件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培训、宣传或讲座情况,第十六条根据行业发展和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需要,(二)不配合贸易摩擦案件应对工作,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年度检查评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