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长春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办〔2022〕5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主岭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细则,市人社部门与认定为公主岭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签订《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协议》,内容包括培训类别、培训规模、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协议期限等,取得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批复,(四)组织认定1.组织流程:机构申请、组织审核、社会公示、认定签约,培训机构在“长春市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进行一键申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培训机构在人社部门网站或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而后列入“公主岭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清单目录”,并报上级人社部门备案,将认定点机构录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县(市)区、开发区的职业培训机构向所属人社部门申报定点培训机构,人社部门与定点培训机构签订《公主岭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二、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及法律责任(一)人社部门依法对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学校实行督导,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定点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备案,并填写《公主岭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三)民办学校在职业培训中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给予处罚、收缴补贴资金、剔除政府补贴性培训定点机构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