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宽城满族自治县板城镇峡沟村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拟征收位于板城镇峡沟村小道子(东至:村集体土地,南至:政府收储土地,西至:政府收储土地,北至:村集体土地)的土地,无青苗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拟征收板城镇峡沟村集体土地0.921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9219公顷,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板城镇本次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97.5万元/公顷(含村集体补偿4.5万元/公顷),无需缴纳社保费,五、其他事项1、凡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后,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超过半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峡沟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