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发〔2022〕6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人力社保局、文化旅游委,决定开展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为顺利开展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制定《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方案》(附件1),申报者应符合《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二、组织机构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旅游委成立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申报者按照《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将《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申报书》(附件2)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工作所在地分别提交区县(自治县,其他个人申报者及企业报区县经信主管部门,各区县经信主管部门会同人力社保和文化旅游部门对非院校类别的申报资料和作品进行真实性审查,院校对所属单位和个人的申报资料和作品进行真实性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的参选作品名单及相关信息通过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公示结果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参选作品进行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名单,附件:1.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工作方案2.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申报书3.重庆市首批传统工艺美术精品认定申报汇总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2年1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