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字〔2022〕165号签发人:王斌关于榆林桥畔一期电动车充电棚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来《关于榆林桥畔一期电动车充电棚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一、原则同意榆林桥畔一期电动车充电棚改造项目立项,二、榆林桥畔一期电动车充电棚改造项目位于骆岗街道大连路与辽宁路榆林桥畔一期小区内,涉及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钢构车棚,总投资约200万元,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三、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项目法人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自规、环保、水土保持、信息化论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设计单位,优化建设工程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待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