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大连市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补助实施细则》(大科财发〔2019〕23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省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其中,新批建平台指2021年正式批准组建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平台评价评估指参加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定期评价评估并于2021年公布评价评估结果(符合相应补助标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按照模板格式在线填写“关于申请2021年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的函”,并报送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申请函(加盖公章)、平台认定或组建文件(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按照模板格式在线填写“关于申请2021年国家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的函”,上传平台评价评估结果证明材料等附件的扫描件,并报送国家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申请函(加盖公章)、平台评价评估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四、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申请省科技创新平台补助资金初审工作,五、请于2022年9月9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地址: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1室联系电话:市科技局规划与平台处39989828附件:1.附件1.补助资金申请(模板).doc2.附件2.大连市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补助实施细则.PDF3.附件3.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docx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