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家政专业初、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3.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烹饪专业初、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4.市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中级(兼评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5.市乡村工匠乡村戏剧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乡村戏剧专业中级(兼评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6.市乡村工匠民间音乐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乡村工匠民间音乐专业中级(兼评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二)申报评审条件:潮州市乡村工匠中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潮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潮人社〔2021〕82号)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委托评审条件按照我省10个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委会修订的乡村工匠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二、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评审时间(一)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2022年度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评审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8月至10月,三、申报途径和材料(一)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推荐(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所属村委会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照职称政策及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具体评审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四、审核要求(一)单位审核要求1.申报人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属村委会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七、申报收费要求2022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2.《关于印发〈潮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潮人社〔2021〕82号)潮州市农业农村局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0日附件: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呈批稿).pdf附件2关于印发《潮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