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鄂财农〔2021〕18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新型农业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2〕81号)等文件精神,浠水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贷款银行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确认后,上报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现将审核结果公示(详情见附件1、附件2),欢迎广大群众对审核结果进行监督,对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浠水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2022浠水县家庭农场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2:2022年浠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xlsx联系人:周兵联系电话:0713-4225608浠水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