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管理机构、运营机构、资金筹集、扶持优惠政策落实、产权归属以及入驻企业发展等方面情况),所在地政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政策,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3.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管理机构、运营机构、资金筹集、扶持优惠政策落实、产权归属、入驻企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重点对园区规模、基础设施、平台体系、功能特色、管理运营、公共服务、实际效益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申报确定、定期评估等工作,指导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产业园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等工作,第十二条各县(市)区要加强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管理,第五章考核评估第十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综合评估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园区合法经营、平台建设、政策体系、管理运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要对本地区产业园开展自评工作,第十六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产业园的工作交流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