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5号)精神,二、资金用途贴息资金重点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动物防疫物资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四、贴息时间本次补助计算贴息时间为贴息期内(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的实际付息时间,按照从1月1日(或1月1日后的贷款起始日)起到贴息期截止即2022年6月30日的实际付息时间计算,申请贴息的企业向所在镇人民政府提交申报材料,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组织审核申报材料,并向相关企业拨付贴息资金,(二)申报时间申报贷款贴息的养殖场于2022年8月24日前,并提供以下材料:1.养殖场填报《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3.提供养殖场按上述贴息时间内应付银行贷款利息清单,分别注明用于该养殖场的贷款金额、贷款利息和申请财政贴息金额,(四)企业职责养殖场应确保申报贷款贴息的凭证材料真实、完整,如发现养殖场弄虚作假骗取贷款贴息资金的,今后不再受理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4.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贴息资金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