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更好地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稳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发明电〔2022〕2号)和《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社〔2019〕11号)精神,现将办理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事项通知如下:奖补对象: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补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为企业引进劳动力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不含劳务派遣人员),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所需资金从我县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提交材料:1.申请表,2.人力资源机构营业执照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引进劳动力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失业保险时间等)加盖用工企业公章,4.企业银行发放工资流水,受理机构: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受理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在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后的6个月内向松溪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申请,奖补受理截止期限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补助,附件: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用工服务奖补申报表松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溪县财政局2022年7月28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