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丽大气办〔2020〕1号)、《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进度的通知》(丽大气办函〔2020〕12号)、《关于要求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丽开环〔2020〕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企业上报、材料审核、实地查看,开发区有10家企业11台锅炉完成项目申请资料提交并通过审查(名单详见附件),符合补助条件,经过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拟予以补助,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异议,可于8月24日前向开发区环保局反映,联系方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李奕衡2059621公示时间:2020年8月19日—8月25日,附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资金补助公示名单附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资金补助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以公示内容为准)拟补助资金(元)1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锅炉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程已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企业800002丽水金汤建筑安装科技有限公司(锅炉二)400003丽水市天天洗涤有限公司800004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686005浙江大邦聚氨酯有限公司686006浙江顺虎德邦涂料有限公司686007浙江泰德新材料有限公司686008浙江顺畅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428009浙江新时代无纺布有限公司4280010浙江文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00011浙江丽水有邦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00合计7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