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财政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9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南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2〕13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2〕29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南安市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超额完成粮食面积约束性任务奖励)38.64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相关乡镇(街道)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补助资金至项目建设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附件:2022年南安市省级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安排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2022年8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