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政〔2018〕12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条件的对象共4人,按3000元/人的就业补贴标准,拟发放补贴12000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安文中街1号建设银行5楼,联系电话:84663413,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19日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在单位享受起止年月补贴月数拟补贴金额1乔静思女3412251998******82上海宝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金华磐安分公司202106-2022051230002应佳蓉女3307271999******60磐安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202107-2022061230003董晓飞女3307271999******28浙江罗奇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07-2022061230004陈芬芬女3307272000******49磐安县古湾广告装潢有限公司202106-202205123000合计: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