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6月7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7月8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3210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57972303@qq.com,联系人:郭磊联系电话:0579-88881484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