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青岛市崂山区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推动“四新经济”集聚区建设的奖励办法》(崂招促字〔2022〕5号)相关规定,开展崂山区扶持创业孵化服务发展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1.2021年新获批的国家、省级众创空间,2.依托单位需为在崂山区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二、扶持标准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孵化器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由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不享受本政策,三、申报材料1.崂山区扶持创业孵化服务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四、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行为的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类科技资金扶持,2.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报送至崂山区科创委科技创新部邮箱(文件名为企业简称+创业孵化服务发展奖励),联系人:吕林电话:88999909电子邮箱:lsqkcwkjstb@qd.shandong.cn附件:崂山区扶持创业孵化服务奖励资金申请表.doc青岛市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