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美昌户:因你户未在《青原区邓家坪棚改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于2022年8月18日依法对你户作出了《青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邓美昌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的决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一、对你户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由你户自行选择,给予你户相关补偿、补助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71267.63元,(二)你户选择产权调换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产权调换,实行就近安置原则,根据《青原区邓家坪棚改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你户可调换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正房面积实行就近靠档原则确定,产权调换房面积超出安置面积10㎡(含10㎡)以内部分按安置价结算,安置面积价格按照青原区邓家坪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的每栋高层安置房以第八层确定安置均价为1450元/㎡,你户选择产权调换的,给予你户相关补偿、补助如下:1.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71267.63元,5.按被征收正房面积给予被征收人8元/m2/月的过渡安置费,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应给予你户的补偿和补助款的总金额与你户选择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应支付的金额互相进行结算,二、因被你户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