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根据《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苏工信规﹝2020﹞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现将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及材料本年度需要评价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包括2019年通过评价以及2019年、2020年、2021年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评价材料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数据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2021年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组织参加评价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见附件1),按《工作指南》编写评价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填报和提交评价材料和证明材料(省工信厅政务服务一张网旗舰店网址: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点击“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我要办理”进入申报页面),于8月25日前将材料初稿报高邮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审核(城市商务大厦503室),审核通过的企业于9月20日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提交,并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档和申报材料PDF格式报至工信局技术创新科,我局将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要求,通过管理系统对企业提交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汇总后在管理系统完成提交上报,84688408、85080425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25-69652990附件:1、参加评价名单(高邮市).xlsx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提交汇总表.xls3、2022年省级企业评价方法和材料格式.rar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