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坚决打击遏制违法投标和不诚信履约行为等5方面20条措施,一、《意见》的主要特点《意见》全面厘清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等各方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边界,《意见》系统集成了现行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制度中关于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的要求,特别是突出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意见》不仅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全流程中的主体责任进行了强化细化,《意见》明确要在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探索信用监管等方面重点发力,健全完善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依法监管为一体的新型招标投标监管体系,特别是要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作为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先后出台《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招标投标流程和各方主体权责,浙江已连续四年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等方面发力,通过数字化改革持续推动招标投标领域规范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