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得以严格执行,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一是《意见》着重强调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突出招标人在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中的关键作用,既鼓励招标人积极行使自身权利,也提醒招标人严格履行义务,从源头上约束招标人的行为,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拟不进行招标的、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拟邀请招标的,强调招标人是异议处理的责任主体,强调招标人作为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招标人有义务保证招标资料的真实可靠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为切实维护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秩序,青海省认真落实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实际,二是加强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