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绩效评价结果需向社会公示”的工作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结果公示如下,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84号),提前下达江西省2943万元,江西省财政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赣财扶指〔2020〕17号)分解下达,宜春市奉新县660万元、宜丰县350万元、靖安县490万元,2021年6月8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51号),下达江西省16943万元(含提前下达的2943万元),江西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预算的通知》(赣财扶指〔2020〕7号)分解下达,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江西省2021年度三峡后续工作总投资28930万元,中央下达补助资金16943万元,完成中央补助资金14363万元,江西省2021年三峡后续工作项目预算资金下达、分配合规、足额到位,江西省2021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整体绩效自评98.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