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按照西安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183号)和《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21〕12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航空基地第十六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领域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汽车、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航空航天、食品和生物医药产业,二、申报条件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航空基地辖区内注册,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2),(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参照附件3编写提纲),(四)申报企业还需提供统计报表2021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五)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相关附表和证明材料(附件4),(六)其他佐证资料(主要是证明企业满足申报条件和标准的其他证明材料),四、有关要求请各申报企业按照《办法》及申报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将1份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航空基地招商一局,并将附件2电子版(doc格式)和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PDF格式)发送邮箱zhyg0101@163.com,联系人:赵彦刚电话:18092692298地址:航空科技大厦二楼B07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封面)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汇总表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5.承诺书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