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区企业:《汕头高新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汕头高新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评选办法》和《汕头高新区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评选办法》已经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条评选工作在汕头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向社会公布汕头高新区优秀企业家评选对象、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和申报评选程序等,汕头高新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汕头高新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第二条评选工作在汕头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第二章评选对象和资格条件第五条本评选办法所指评选对象是指对区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有突出业绩的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第六条参加评选优秀科研创新团队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申报团队是由区内企业自主建立或与区内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如实、准确提交以下材料:(一)《汕头高新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评选申报表》,向社会公布汕头高新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评选对象、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和申报评选程序等,由汕头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评选考核指标,经出席现场评审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拟定为区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表彰奖励对象,汕头高新区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汕头高新区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工作,第二条评选工作在汕头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汕头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小组成员对纸质材料进行评审,经出席现场评审专家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拟定为区优秀青年创新人才表彰奖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