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文化艺术单位:为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结项验收工作,根据《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省直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度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结项验收工作,结项验收工作是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各项目单位要规范使用资金,完成的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要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二、严格落实结项验收工作标准,受资助项目单位要按照结项验收通知和结项验收办法要求,受资助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的实施工作,各项目完成结项材料后,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结项验收材料报送至: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请受资助项目单位接此通知后,附件:1.2020年度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结项验收办法.docx2.2020年度河南省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省直补助资金艺术创作项目)结项验收表.docx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8月15日责任编辑:舒湘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