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骗投资者以购买原始股的名义,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时,为防范境外上市公司原始股骗局,我办梳理了非法发行股票活动常见的几种表现形式:一、编造公司将在境外上市或发行证券获得批准等虚假消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外国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证券,通过购买权益份额或签订投资协议、持股协议等方式,非法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以公开买卖股票,公开向大众发售原始股的100%是骗局,原始股通常属于公司的创始团队和公司高管,中国企业境外上市需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以海外上市名义在我国境内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销售原始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