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85号)精神,请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推荐工作,择优推荐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具体要求如下:一、被推荐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被推荐单位是2022—2024年协议期内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2.2020年、2021年未被评为省级重点调控基地,无涉黑涉恶行为(由本辖区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由符合条件的基地向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从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应急化调控、信息化保供等五方面,对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评分后,由市商务局、财政局择优评选6家(生猪基地1家、蛋3家、蔬菜2家)省控基地作为重点调控基地,三、申报材料1.被推荐单位应填报《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蛋、肉禽)申请表》(附件1)、《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蔬菜)申请表》(附件2)及《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蛋、肉禽)评分表》(附件3)、《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蔬菜)评分表》(附件4),2.提供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项目信用承诺书,3.公安部门出具的涉黑涉恶信息比对审核结果,四、相关要求各县(市)区推荐文件及被推荐企业申报材料需在2022年9月20日前报达福州市商务局,特此通知附件:1.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蛋、肉禽)申请表2.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蔬菜)申请表3.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蛋、肉禽)评分表4.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蔬菜)评分表5.省级城市副食品重点调控基地项目信用承诺书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202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