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了《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来信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规划与法规科联系电话:0769-22226980电子邮件:gxjfgk@dg.gov.cn附件: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16日附件: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10号)、《东莞市产业链“链长制”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东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服务和相关支持活动,第四条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原则上在“十四五”期间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每条重点产业链遴选2-3家“链主”企业,其他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并邀请有关行业专家,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战略性产业集群“链主”企业名单,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政务网站将拟选定“链主”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由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发布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结果,第三章跟踪支持第七条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东莞市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库,第九条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更新的“链主”企业库名单推送给有关单位,第十条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对“链主”企业实行每三年一次复核,取消其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并从“链主”企业库中移除,撤销东莞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称号:(一)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